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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尼斯特瑟曦,兰尼斯特有债必偿 意思
日期:2018-11-30 14:03:30    编辑:袁圻    来源:互联网
男人太漂亮也危险(尼斯,公主,吕克,排箫,仙女)自古红颜多薄命,因为美丽的女人为众多男人所追求,必然
男人太漂亮也危险(尼斯,公主,吕克,排箫,仙女) 自古红颜多薄命,因为美丽的女人为众多男人所追求,必然引发事端。同理,如果一个漂亮的男人被许多女人追求,也不一定便是件好事情。

  宙斯的儿子、众神使者赫尔默斯与山林仙女生有一个名叫达弗尼斯的儿子,便属于这种美男子。他是一个牧人,善于吹奏排箫,很多山林水泽仙女都追求他,这是令男人们羡慕不已的。最后,一个叫吕克的仙女同他终成眷属。像许多讨了漂亮老婆不放心的男人一样,吕克也对太漂亮的老公不放心,知道外面的世界充满诱惑,生怕老公另有所爱。于是,吕克让达佛尼斯发誓,如果他同别的女人相好,就要让他变成瞎子。达佛尼斯正处于热恋中,相信能够管理好自己,很爽快地答应了。他也果然经受住了一次又一次诱惑,对妻子保持着忠贞。

  一次,达佛尼斯到很远的地方打猎,来到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公主亲自出门迎接这个著名的美男。达佛尼斯浓眉大眼,令公主深深爱慕,心想,为了得到他不论做什么事都值得。于是,就在那晚欢宴的酒里,公主给达佛尼斯下了骚动丸。

  虽有誓言约束,达佛尼斯也不是钢筋铁骨,终于无法抗拒骚动丸的药力,用今天的话讲是与公主“发生了不正当两性关系”。

  吕克知情后,又气又恼,立即履行她的诺言,让达佛尼斯变成了睁眼瞎。美男子达佛尼斯从此失去光明,失去快乐,终日以吹奏排箫聊以自慰。一天晚上,他在外面走路时不幸从一块岩石上坠下身亡。一代美男落得香消玉散、玉碎冰融的结局。

  吕克的做法有些过分,达佛尼斯只是一夜欢情,并没有爱上公主的成分。而且这一夜情又是在人力无法抗拒的情况下发生的,她完全可以教育老公一番,继续过好日子,甚至使他对自己总存一份愧疚,未尝不是有利于“管理”的好事。而吕克竟然一手酿造今日的结局,可见她是个好嫉妒、不容人的女人。同时,和公主一样,也都具有某些女性解放意思,不满足于听凭男人来安排命运。但是,这份自觉似乎走向了极端,两个女人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安排男人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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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太远,未必就好(目标,长远,看得,倦怠,让我们) 《我与地坛》的作者史铁生为我们大家所熟知。他1972年因病致双腿瘫痪回到北京。1979年开始发表作品。“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在20世纪90年代,受到后现代精神的影响,正常的人们,也不由得在为人活着的“意义”而苦恼着。“地坛”、“废人”、“废园”,这些让史铁生回首往事也颇有感慨。
  
  他说:“21岁时,如果我知道这样的日子会成为永远,那将是不可想象的人生!我也许会更加没有勇气面对。反而30多年过后,回看如今真实的日子,我反倒不觉得悲苦。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过来,我反倒认为我的人生特别精彩!特别的有意义!”
  
  我们在现实中,做事情经常会半途而废,更多的不是因为难度太大,而是觉得成功离我们较远,感到倦怠和无助,看不到希望。换言之,我们不是因为放弃而失败,而是因为倦怠而失败!
  
  走一步看一步,没有人能把自己的路看得一清二楚、明明白白。几乎我们每一个人都会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地碰壁,不断的碰壁让我们渐渐地去思考我们自己该走的路与该要走的路!
  
  我们看得越远,很容易被远处不明的困难吓倒!我们会容易倦怠!不看那么远,有人会说这种人没有长久的目标,没有长远的打算。这样的人鼠目寸光,终日原地踏步。那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我们如果把长远的目标划分为多个阶段,再为每个阶段确立一个小目标,一旦达到就给自己一些奖励和积极的反馈。这样就会让我们专心致志、一心一意地解决眼前的问题。在解决问题时我们可以从中不断得到自信和快乐,得到实现下一阶段目标的力量。
  
  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不仅要胸怀大志,也要重视小目标的确立,要学会把长久的目标划分为若干个小目标去逐个实现,作为学生,对于学习也是一样。目标定得太远,反倒容易好高骛远,到最后一事无成!
  
  再长的路,一步一步坚持就能走完;再短的路,不迈开双脚就永远无法到达。稳稳实实,一步一个脚印,我们反而觉得目标更容易实现,终点更容易到达!
  
  这个世界上最难的事情在于坚持,最容易的事情也在于坚持!我们不不需要把个人的目标定得太长远,只需要设置得“相对”远一些就可以,这个度要根据我们个人的情况而定。看得太远,未必就好!最重要的是应该着手去做身边该做的事,能做到的事,然后一步一步走进长远的目标!
  
  文|李玉良 猜你更喜欢:葵花已成海,而你忘了它(向日葵,女孩,那年,葵花,
葵花已成海,而你忘了它(向日葵,女孩,那年,葵花,给了)

听说,你把整个青春给了个兰心蕙质的女孩。那个女孩,真幸运。

————题记

犹记那年,小小的你指着小小的向日葵,对同样小小的我说:“你说,等我们长大了,就在院儿里种满向日葵,好不好?”

犹记那年,我们把向日葵的花盘放在脸上,嗅着阳光与葵子的气息。你用向日葵的花瓣染黄了指甲,你说这是阳光的颜色,回家却被一通臭骂。

犹记那年,市里遭了暴雨,我们摸着黑把奄奄一息的向日葵搬回了家,淋成了落汤鸡和重感冒,还对视傻笑不语。

犹记那年,我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直到你遇见了那个温婉如水的江南女孩,那个动不动就脸红,做事小心谨慎,从不大大咧咧的女孩。惊鸿一瞥,就此痴心。

你再也不会陪我看向日葵了。因为那个女孩也养了一盆君兰,你每天为它忙的不亦乐乎。甚至托我搜集了许多关于君兰的资料,我把资料送去的时候,正巧见女孩为你擦汗。

她如君兰,空谷幽香。你如日光,瞬间倾城。

我承认我没有勇气叫住你,我逃了,逃的太狼狈,人亦狼狈,心亦狼狈。

向日葵多日无人照看,几近枯死。我只好硬着头皮打电话请教你。你无奈的说没空,让我翻翻你留下的书,电话那头还穿来女孩银铃般的笑声。我沉默着挂了电话,自己捣鼓着养活了向日葵,眼泪终于也抑制不住流下来。你却再也没来看过那几株向日葵。

再后来啊,你举家迁去了外省,你带走了那盆兰花,却没有收下向日葵的花瓣。

你知道么?青梅竹马真的是个很痛苦的东西。

我考上了大学,没有能力带走那株向日葵,便把它交给了父母照看。大年归家时,淘气的侄儿子把几株向日葵拔掉了。我暴跳如雷,却也没办法。我在收拾破败的葵花时,一抬眼却看到了你着正装从我面前走过。我冲上前去与你打招呼,差点跌倒,而你只淡淡的点点头,继续往前走。这时,我才注意到,你身边有个浓妆富贵如牡丹的女孩。

时间真的很快,我们从大家眼里的青梅竹马这么快就变成了路人乙甲。

你是回来探亲的,我便在饭局上偷偷的瞧你,时间敛去了你轻狂的眼神,却给了你嘴角上扬的资本。你变得成熟稳重,彬彬有礼。对待每个人不卑不亢,你很完美,却已不是我 的向日葵少年,那个笑起来像太阳一样的少年。

最后,你每次回来过年,身边都会带一个女孩,纯洁如荷,冷傲如梅,清高如竹。但眉眼都有几分似那个如兰的江南女子。

你忘了那年指着向日葵对我说话的男孩。你忘了那朵向日葵。你忘了我。

而我,只能当窗倚栏远远眺望。

更无柳絮因风起,唯有葵花向日倾。再见,我的向日葵少年。

你说要等葵花成海,却离我而去,离葵花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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