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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村自己做做自己,做自己自己做
日期:2019-01-01 14:17:42    编辑:丁佩柴    来源:互联网
做自己喜欢的和喜欢自己做的  做自己喜欢的和喜欢自己做的    To love what you d
做自己喜欢的和喜欢自己做的

  做自己喜欢的和喜欢自己做的
  
  To love what you do or to do what you love, that is a question. 我一直认为生活就是一个伪命题,是一个悖论,比如说工作和爱好的关系。
  
  进入青岛新东方学校教师委员会有半年了,因为教师委员会负责全校教师的面试工作,能碰到形形色色的面试者。面试者中不乏英语专业的毕业生和某些大学的英语老师,但也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并非英语专业,比如临床医学专业、兽医专业、数学专业……可以说,只要能在大学专业目录上出现的专业,都能出现在面试者的简历中。大部分非英语专业的面试者只是在英语的某些方面特别自信,其实没有扎实的专业功底,并不知道在讲台上能够撑多久。
  
  我经常会问求职者,你是否喜欢自己的专业?如果喜欢的话,为什么来新东方当英语老师?如果你不喜欢的话,为什么当初选择花四五年时间来学习这个专业?面对你的专业和英语,自己更喜欢什么?无论你怎么回答,都不会很完美,因为无论怎么回答,跟新东方的精神都是背道而驰的:新东方强调梦想的价值,以及坚持的力量。
  
  大部分应聘者来新东方的原因大概有两个:第一,新东方能够提供比较有竞争力的课酬;第二,新东方是教育培训行业的翘楚,是年轻的,有活力的,是一个“实现梦想的地方”。但面试者通常只会很激动地说出第二个原因,没有人愿意承认第一点。很多人真的是怀着虔诚的心,怀揣着“实现梦想”的初衷来参加面试,但有些人在进入试讲后,在残酷而必需的试讲环节面前退缩了,选择了放弃,背弃了面试时的初衷,另择出路了。
  
  其实,大学毕业后选择职业和高考填志愿时选择专业是相通的,看你是向所谓的“现实”妥协还是向梦想妥协。
  
  或许,问一些喜欢和爱好之类的问题也是徒劳的,因为当今社会已经有太多的人已经忘记了自己喜欢做什么,自己的梦想是什么。“爱好”和“梦想”俨然是当今社会离我们最远的两个词。所谓的现实拉开了我们与“爱好”和“梦想”的距离,我们自己也不由自主地在琐碎的生活中迷失,忘记了最初的梦想。
  
  我想到了一个人,我公公。公公已经60多岁了,目前的生活很幸福。记得有一次,公公很幸福地跟我们说,人到了60岁以后才能真正地享受生活。公公已经不工作了,说这些话的时候很是幸福,但我却觉得很可悲,或者说我们工作得很可悲。我们居然混到了60岁以后才能享受生活的地步。那么,60岁之前呢?难道60岁之前做的事情都是身不由己的吗?然而,人能够有几个60年呢?
  
  或许,在当今的时代背景下,一个人能够do what you love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因为在走出校门之前,学校就业办公室的老师就语重心长地告诉毕业生要“先就业,再择业”;工作以后,我们的前辈也不断告诉我们要“干一行爱一行,To love what you do.”但是,如果不爱的话,如何把工作做好呢?如果这份工作不能给自己带来成就感,又如何去爱呢?但是,依然有相当一部分Do what they don’t love。
  
  做自己喜欢做的工作只需要一个理由:因为喜欢。但做自己不喜欢做的工作也有一个理由:为了生活。但是岂不知,大部分的我们已经被生活“潜规则”了。
  
  在时代和现实的条件下,有的人能够顺应潮流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并且有所成就,最少也能获得内心的幸福和满足。然而,也有很多人放弃了当初的梦想,随波逐流,曾经的梦想只留作年老以后坐在摇椅上的点点回忆。(励志歌曲 www.txax.net)而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毕业几年后,每逢同学聚会的时候,经常听到有女同学感慨说:“哎,我就这样了!”然后就草草嫁人生子了。年轻如我自然不知道什么是生活的真谛,却能体会到坚持是一件多么辛苦却美好的事情。
  
  工作几年之后,逐渐领悟到人的工作有三种不同的境界:第一种:Do what you love and love what you do,这大概是天底下最幸福、最自由、最潇洒的人。这种人为了梦想而满腔热情,有强大的内心,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比如比尔?盖茨,比如李彦宏;第二种:Love what you do even though you don′t know whether you love it or not. 这种人虽然感觉不到巨大的幸福,但是至少会因为热爱而有所坚持,因为坚持而有所成就,因为有所成就而偶感幸福,但偶尔也会感到遗憾;第三种:Do what you don′t love,这大概是天底下最不幸的一类人了。那你自己是属于哪一种呢?
  
  据说阿里巴巴有这样一条规定,进公司不足两年的员工最好不要给公司提意见,理由是你的意见是片面的。作为一名初入社会的毕业生,最好是在初入职场的时候,便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奋斗目标、自己的理想。但如果真的是汪洋职场中的一叶扁舟的话,你有理由可以迷茫一段时间,可以暂时不知道自己擅长什么,不清楚自己究竟喜欢什么样的工作。但一段时间以后,必须要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有明确的目标,因为工作总是飘摇的话,心也必定是不确定的,这种感觉十分纠结。
  
  有的人总觉得能够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是有条件的,而有的人却能够想到之后就能马上行动起来。有的人要攒够了100万元才敢环游世界,但是有的人4万元就能够走遍18个国家。有太多的人认为梦想和现实之间的距离太过遥远,但是这段距离实际有多远是因人而异的。如果你认为你的梦想和现实之间遥不可及,那是因为你的梦想还不够坚定,你想要实现梦想的欲望还没有足够强烈。
  
  你可否有梦想?你又可曾为了梦想执着到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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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流行什么营销手段(营销,事件,他们的,品牌,内容) 2006年初这个时候,我知道,很多朋友正如火如荼地跟媒体谈判今年的广告折扣与价格,而一小部分意识超前的朋友,则在筹划如何让他们的品牌在2006年突围而出,更上一层楼。

  今年流行的营销趋势,将有哪些?

  (一)事件营销

  其实事件营销绝对不是什么新概念。从历年的奥运会到世界杯,不知道有多少企业策划了无数事件营销。但成功的事件营销必须要注意:

  事件不但能吸引目标群的眼球,更能触动他们的心,让他们一起参与;企业及品牌主张一定要紧扣着事件,不能各自分离;事件营销的目标是要提高企业或品牌的知名度或美誉度,而不是提高事件本身的知名度或美誉度。

  (二)内容营销

  内容这个词在今天,是指在媒体中传递的信息。它可以是娱乐的,也可以是新闻的。

  而内容营销,就是把企业品牌的营销信息,融入到内容里,然后一起传递给目标消费者,希望增加他们的接受程度。

  相对生活水平已经提高了许多的城市消费者,如果让他们选择,他们宁愿付点月费给有线台,也不愿意有太多的广告打断他们正在收看的节目。在这个时候,内容营销的概念就应运而生。

  内容营销可以包括很多不同的形式:从《天下无贼》中的诺基亚手机,到BMW邀请各国名导演拍摄的《TheHire》短篇电影,都是。

  (三)口碑营销

  去年我们分别对8个不同品类做过调查,看看哪一些接触点(Touchpoints)对消费者的品牌经验(BrandExperience)有最大的影响力。在众多的接触点中,有一点消费者永远都觉得重要:来自他们身边家人朋友的口碑。

  当然,优质的产品与服务是口碑的基础。但口碑是否真的不能控制?

  免费品尝或服务体验是一种可以制造口碑的方法。因为消费者在受到小惠后,哪怕她没有购买,心理上她会对免费品尝的品牌产生好感,来补偿她收到的小惠。 猜你更喜欢:20岁时遇见的爱情??记一场
20岁时遇见的爱情??记一场最不像恋爱的恋爱(季候,我是,自己的,矫情,定义)

这样的季候,午后暖暖的阳光,泼洒在小小的房间里,慵慵懒懒、不骄不躁,辅以窗外的秋,倒是浑然天成的和谐。

“初春之过剩的浮夸,夏的傲慢的炽烈,并且严冬之可叹的冷酷时,我愿岁岁朝朝都挽住了这般的含有无限懊丧的秋色。”艾青的季候如此,那么,我的季候呢?我的季候又该是怎样的秋?只是,至今,答案依旧无果。

成熟是什么?后高中时代,我一直在给成熟下定义,然而,无论是怎样的定义也都只能在应对相应的个体事例才成立。定义的过程无非是异常痛苦的,尤其是在我明确了自己喜欢,哦,不,是爱上了一个女孩的时候。当然,这场恋爱拖拖拉拉、进行的异常艰苦,最终也以自己的出局而悲壮的告终,也许,这是最不像恋爱的恋爱吧,只是,至今,依旧还没能完全走出这座不知在何时修筑的围城。

现在,我,一个人,面对着本世纪最伟大的发明,单曲循环着奶茶的《24楼》,感伤如影随形。是歌声太过煽情?还是我太过容易活在过去?昨天中午,深圳卫视放映着古天乐主演的《单身男女》。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目的,我竟可以静静地观赏完整部影片,甚至,产生共鸣。当方启宏为对面大厦上的程子欣唱起《我愿意》时,我是感动的。那一刻,我想到的,是她。与三年的等待相比,四个多月不曾见面似乎都不能成为遗忘的借口。

可惜,我是天生的五音不全,在曾经有机会的时候,我都未能给她留下一首歌的记忆。今天,记忆总是很迟钝,总爱往过去扎堆。在这样相似的场景,恍如昨天……

一直想和她看一场雪,然后在雪里一起白头。只是,去年冬天,南京,没能落下丁点儿碎雪,好不容易待到一场微雪,她却已是回到了家乡。

认识她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季候吧,现在想来,依旧很开心……安德门、地铁、南航北门、那座小山、板蓝根、小麻雀尾似的辫子、黑色的发卡、很美的眼睛、帆布鞋,对了,那晚,部门的聚会,一起迟到……秋天出生的我于是认为秋天里我总是幸福的。

不久前,逛了遍她故乡的、高中母校的贴吧,我想,也许会有那么点你当年相似的经历吧,那些孩子。如果她现在睡在我面前,我会做些什么呢?给她拍上几张照片(她的眼睛、睫毛是很美的),再闻闻她的发香,然后,就静静地看着她,很久很久……

我认为每一个20岁左右的少年都会也都应该有着这样的通病——矫情,这种矫情贯穿在字里行间,游弋在生活里的方方面面,当然,包括我。而这样的矫情在过去的很长时间一直被自己定义为不成熟的一种表现,甚至,包括现在。但文字这样的东西,对于我这样的青年来说,本该就是抒写情怀的工具,久了,已是很难丢弃。同时,坦诚地说,有一个人还能让自己继续着自己的矫情,在某些时候又是多大的幸福。

“成熟是胜利,也是悲哀。”在小说《青枣》的片段里,我找到了最适合的定义。现在,我偶尔也会自鸣得意,只因为我还不至于沦落到悲哀的田地。我是爱她的,只是她不爱我罢了,或许她只是短暂的喜欢过我,又或许她对我当初的好感是毋庸置疑的。很长的一段时间,贯穿了几乎半个大一与整个暑假,我一直在以庸人自扰的方式安慰着自己对她的不满于怨恨。对不起,尽管在她面前,我说过没关系的,感情这事没有谁亏欠了谁这样别扭又拗口的说法,但那时,却一直是怨恨的,只是这怨恨在爱与自卑的包裹下又很难爆发。

前两期的《南方周末》上,刊登了篇阿乙的文章《旷日持久之事可能的根源》。“你知道吗,你在用自己的爱在侵犯一个人的自由?”我喜欢的那个她,和阿乙笔下的那个她有着某种想通的神韵,离开时,也似乎是一样的教养的姿态。离开的最初,我抱着的也是那样类似阿乙一样的态度,她开心就好。“想你时就会抬头微笑。”很多次,我是这样的“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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